关爱留守儿童-10帮1爱心协会

标题: 针对协会的会议制度提出的几点建议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0:42
标题: 针对协会的会议制度提出的几点建议!
本帖最后由 桑妮 于 2012-10-17 16:02 编辑

针对协会的会议方面的提的几点建议,不知道可行不可行:
     1、制定开会的纪律,开会之前首先宣读会议纪律。
     2、选定固定的会议记录员,购置格式规范的会议记录本,做好规范的会议记录,比如会议举行日期,出席人员,会议主持人,会议纪要等等,会议记录作为重要档案保管,也是我们协会以后写材料的依据之一。
     3、会议开会之前拟好会议议程,回顾上月所做的哪些工作,各部门总结公开上月工作概况,安排下月工作重点。
     4、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纪要在行政部版块网上公布,不一定要公布得很详细,如走访对象或者回访对象,地点,时间等就不用公布了,只是公布大致安排,这样体现我们是有组织有安排的一个专业的团队。
     5、每次开会之前通知开会必须到的人员,要点名,通知到个人,如果不点名的话可能有的人不知道自己要开会,因为大家的工作都比较忙,点名到个人的目的在于加强责任心,防止请假或者迟到。开会之前拟好开会者名单,实行签到制。
     6、实行罚款制度。每次开会前点名通知开会的人员没有到会,无故缺席的人罚款10元人民币,有事请假者罚款5元人民币,不分特殊情况,只要是请假者,缺席者就罚款,只是有轻重之分。这部分罚款的收入财务部将纳入行政费用核算管理,并开具规范的收据,收据上注明是罚款收入作为行政费用核算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行政费用的来源。
只是建议,还请大家畅所欲言,相互沟通,谢谢。

作者: 痴痴醉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0:47
别把我算在里面,我不想被点名。
作者: 初宝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0:48
继续完善,感谢桑妮用心了。至于罚款我看还是采取自愿吧,呵呵,毕竟大家都是义务的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0:51
初宝 发表于 2012-10-15 10:48
继续完善,感谢桑妮用心了。至于罚款我看还是采取自愿吧,呵呵,毕竟大家都是义务的。

义务的也需要制度,这样才不像一盘散沙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1:02
义务和制度是不冲突的,制度是来约束人的,但并不约束我们大家义务贡献,也不限制我们继续做爱心事业,义务的爱心公益也是需要规范的,规范就需要用制度来体现。协会的发展离不开规范化管理。其实我们协会也就是一个企业,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,做爱心公益的企业,是企业就要用制度去规范,这样我们的路才走得远,公益事业才能做得更大更强,并不是说有了制度就影响了义务贡献。大家可以在这里讨论,没有关系。
作者: 泉水鱼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1:54
我支持
作者: 阿梓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2:01
坚决支持!开会也要正规化!
作者: 绿光宝贝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2:05
我支持罚款   哈哈哈哈哈  我坚决不迟到   5---10块钱也   可以做很多事了   再说这些钱可以做我们的经费   
第四点可以讨论哈   不要开会记录
可以改为一个月一个结论   行政部的发   总结上个月  安排下个月   个人意见
作者: 不再有效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3:32
罚款(利息随便算)可以累计到60年后一起结账行不呀。
作者: 羊羊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3:46
桑妮 发表于 2012-10-15 10:51
义务的也需要制度,这样才不像一盘散沙。

比较支持!
作者: 不再有效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5:35
出发点很不错,心情也很到位 。有制度就有约束。只罚不奖,从管理角度看,只有约束机制,没有激励机制,积极性怎么来。当然,对爱心工作感兴趣的朋友会自我约束,也会积极参与。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5:41
不再有效 发表于 2012-10-15 15:35
出发点很不错,心情也很到位 。有制度就有约束。只罚不奖,从管理角度看,只有约束机制,没有激励机制,积极 ...

谢谢你的建议,激励机制也是必须的,能否提提建议?
作者: 不再有效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5:51
”对爱心工作感兴趣的朋友会自我约束,也会积极参与。“,感兴趣的朋友因为他(她)愿意干,本身就有动力,或许一句”你辛苦了“就能激动不已。万一没得的话,先把10帮1做完善,再去找企业赞助,拿赞助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,我只说说看。
作者: 爱心10帮1财务部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6:02
本帖最后由 爱心10帮1财务部 于 2012-10-15 16:04 编辑
不再有效 发表于 2012-10-15 15:51
”对爱心工作感兴趣的朋友会自我约束,也会积极参与。“,感兴趣的朋友因为他(她)愿意干,本身就有动力,或 ...


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6:06
本帖最后由 桑妮 于 2012-10-15 17:55 编辑

拉到赞助就有钱,但是不是作为其他更有用途的地方去呢。在这里团队里做事的志愿者我想并不是因为有奖励才去做的,我也不是因为要惩罚才去增加约束机制的,惩罚的目的不在于惩罚,是在于明确责任。既然做到了这份工作就要做到位,就不是做不做好无所谓的态度了。我觉得以后可以给表现好的以协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精神鼓励,我们这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爱心企业也要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嘛,呵呵,这样就可以多留些行政费用做爱心宣传了。建议,大家多讨论。
作者: 不再有效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6:11
”颁发荣誉证书“也是奖励,那就先这么着吧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8:01
不再有效 发表于 2012-10-15 16:11
”颁发荣誉证书“也是奖励,那就先这么着吧。

荣誉证书还真的行得通。那平时就要将会以签到名册、集体活动参与签到名册、图片展活动签到名册、等等只要是协会组织了集体活动和会议的就要实行签到制,从这个角度去考核,这样就便于年底考核,奖励与惩罚并行,您说对不对?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5 18:23
桑妮 发表于 2012-10-15 16:06
拉到赞助就有钱,但是不是作为其他更有用途的地方去呢。在这里团队里做事的志愿者我想并不是因为有奖励才去 ...

这讲的好!罚款不是最终目的,是为了都在做同一件事,就是希望把这件事做大、做强、做好、共同的一个目标。制度做好了,有制度,这才宣示出大家做的更好!是按照程序和规章制度做这件事!
作者: 心吾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00:47
就我个人看法,最好不用奖惩制,这个靠觉悟的。
作者: 世界书记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09:13
我看罚款还是没必要,作为志愿者本身都是愿意为爱心付出汗水的人,有时来不成也没什么,毕竟还有自己的事,迟到一点也有原因.比如没通知到,比如上班,比如辅导孩子等等,如果因为这个罚款,是不是会打击积极性呢?
但是制定制度还是有必要的,如果经常违反制度,可以考虑其他的方法,这可以开会讨论一下.
作者: 孟婆来碗汤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09:49
坚决支持!开会也要正规化!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09:51
每次开会讨论都要讨论出结果才行。不要有头无尾。有什么问题什么建议我们大家开诚布公地在这里讨论,有利于互相信任沟通。
作者: 喜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13:01
1.2.3.4.5这个非常好,看样子专业出身的,学习了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14:40
喜儿 发表于 2012-10-16 13:01
1.2.3.4.5这个非常好,看样子专业出身的,学习了

谢谢您的夸奖。以后我们大家多互相沟通交流,欢迎加入我们这个团队,来到我们这个大家庭。
作者: 五四    时间: 2012-10-16 19:10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!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0:35
      我建议:物质罚款就不必要了,我们可以想想别的方法进行惩罚。比如:一个月或者一年,开会、走访迟到几次以上后,到走访家庭后,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或者唱一首歌什么的。这样即惩罚了不遵守纪律的人,又可以提高在走访过程中的兴趣。也可以提高走访过程的气氛!即不罚钱,又可以得到快乐!我看这样的事是最好不过了。
作者: 初宝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0:38
少年时的孤儿 发表于 2012-10-17 10:35
我建议:物质罚款就不必要了,我们可以想想别的方法进行惩罚。比如:一个月或者一年,开会、走访迟到 ...

哈哈,好主意!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0:50
     罚钱毕竟不是痛快的事!最容易起矛盾,我想:经常迟到或者缺席,这样对于这个组织的制度,不罚这个制度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,还不如不定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罚还是要罚,究竟怎么罚,这是人定出来的,那我们可以在增加气氛和提高大家的兴趣中出发。一不罚钱、二不罚米、也不罚盐。我们就定罚唱歌、讲故事、表演节目。这看谁还有意见!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2:45
少年时的孤儿 发表于 2012-10-17 10:50
罚钱毕竟不是痛快的事!最容易起矛盾,我想:经常迟到或者缺席,这样对于这个组织的制度,不罚这个制度 ...

是个好主意。但表演节目就要真正的去执行,因为制度就有一定的严肃性。如果迟到了或者缺席的不表演节目呢,执行不起来呢。关键是要提高执行力,真真正正地执行起来,形成制度,这样既得到了鼓励提高了大家的兴趣,又执行了制度,完善了协会的制度。
作者: CBA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5:39
罚款可以改为奖励!!!
男士请假奖励唱歌1首!
女士请假奖励啤酒一杯!
望斟酌考虑!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5:57
本帖最后由 桑妮 于 2012-10-17 16:03 编辑
CBA 发表于 2012-10-17 15:39
罚款可以改为奖励!!!
男士请假奖励唱歌1首!
女士请假奖励啤酒一杯!


不表演节目不喝酒的就要罚款,不能随便唱歌喝酒就可以逃过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6:03
改改题目,决得这样妥当些。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7:50
桑妮 发表于 2012-10-17 12:45
是个好主意。但表演节目就要真正的去执行,因为制度就有一定的严肃性。如果迟到了或者缺席的不表演节目呢 ...


我相信在执行时,大家都是为了爱,为了让孩子们有个健康快乐的童年,执行起来比罚钱要容易的多。相信大家都会乐意执行的。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19:24
少年时的孤儿 发表于 2012-10-17 17:50
我相信在执行时,大家都是为了爱,为了让孩子们有个健康快乐的童年,执行起来比罚钱要容易的多。相信大 ...

嗯,可以接受。下次开会讨论一下。呵呵,你这样说了我觉得很有道理。呵呵,事实证明,不论什么问题只要开诚布公地讨论是不会有坏处的。
作者: 不再有效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20:16
桑妮 发表于 2012-10-15 18:01
荣誉证书还真的行得通。那平时就要将会以签到名册、集体活动参与签到名册、图片展活动签到名册、等等只要 ...

如没有其他的好的办法,先就实行签到制吧。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20:52
不再有效 发表于 2012-10-17 20:16
如没有其他的好的办法,先就实行签到制吧。

  签到单是必须要做的,这样才能统计出来走访人数次。
  我在荣誉在心的调表征求意见一文里也说过的。

作者: 少年时的孤儿    时间: 2012-10-17 20:53
很多事都是要讲数据,也要有依据可查的。

作者: 桑妮    时间: 2012-10-18 00:18
少年时的孤儿 发表于 2012-10-17 20:53
很多事都是要讲数据,也要有依据可查的。

签到名册很容易做的。要执行起来。




欢迎光临 关爱留守儿童-10帮1爱心协会 (http://10bang1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 X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