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向诚 于 2013-4-7 10:51 编辑
桑民函〔2013〕16号 桑植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的批复 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筹备组: 你们《关于申请成立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的报告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你们申报程序合法,申请材料齐全,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,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现批准成立“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”,并准予社团法人登记(登记证号:湘桑社证字46号)。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县委宣传部。 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为促进我县慈善公益事业贡献力量。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,接受年度检查。举行会员大会、年会和换届选举应主动报告;若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住所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;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才能生效;需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应审查批准登记。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、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,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 桑植县民政局 2013年4月3日 抄送:县委宣传部 |